第一百二十一章 皆大欢喜(1/3)

刘青山自知在乡饮酒上公然献诗,并不符合规矩,上启呈诗自有一套礼仪流程,然而按常规呈诗,若对方一直无反应,岂不是石沉大海?

加之他一无家世,二无人脉,贝州境内,知道的最大官员也就是陈刺史,且陈刺史才有决定解额的权利,自当抓住一切机会向陈刺史陈请。

是以,刘青山所献之诗,也不拐弯抹角,诗意直旨长安应试。

一首早有准备的精修之诗,又有刘辰星刻意献丑于前,二者一较,高低立见。

李三就不由念及刘辰星州试所作诗、赋,其诗作确实算不上立意高远,应是州试三场中最弱一项,当时能一举夺得榜首,亦多亏赋作算是言之有物,又取巧的行逢迎拍马之事。

但其诗情再一般也比今日所作《樱桃恩》强上许多。

也幸是众人轻她一农门贫女,且年纪小,下意识以为她当是怯场畏缩之辈,这才一听她竟敢回击,并大胆言志——必有金榜题名之日,方有一时被震慑住,兼之不想落得一个欺少年穷之名,最终致使其得以成功脱身。

然而,这未免太过侥幸了。

其实为一母同胞的兄长铺路也无可厚非,但甘愿拿自己前程一博,这……怎会……?

疑念闪过的刹那,李三已行随意动,看向正坐对面的刘辰星,只见她一脸笑意地望着刘青山,神色间竟颇为骄傲?

李三看得一怔,随之凝眉而思。

刘辰星自是毫无察觉被人当成了观察对象,她此时只双眼亮晶晶地望着堂上的刘青山,颇为与有荣焉。

只见左侧的在坐宾客,先闻刘青山所作之诗倒有几分才情,尤其是有前一首对比,这一首寒门子弟欲谋与天下才子争金榜题名的青云之志,显然更激荡人心。

这正所谓:不见高山,不显地平。

随之,左侧宾客又见刘青山尚不及弱冠,却近人夸赞之时,不忘显示一番自己的才情,在座少有的几位粗通文墨者,就不再择另外四句诗作点评,而是为其说情道:“刘举人名落于第六名,而让其妹夺得解元,想必是试中不幸失误,若因此无法被举荐长安省试,实在可惜。”

比起刘辰星一个十三岁的小娘子,且刚才也见识了作诗普通,只是志高,众人自然更相信眼前外形魁梧出众、有才有志的刘青山应省试赢面更大,当下不由一阵附和。

这就有人直接对陈刺史道:“举子应试,不只关系举子命运,也关系我贝州荣誉,某认为刘举人当也作为乡贡举进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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