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不公平的对价(2/2)

节回家的时候在安徽宣城的商场里买的一共花了二十六块四毛钱。”

桃木铃:“……”

君子:“如果是别的什么东西我一定会送你但是这个指环不行因为它属于戒指用戒指作为礼物是有十分特殊的含义的。你把它还给我吧。”

(徐公子注:对价()原本是一个法律名词其本意是为换取另一个人做某事的允诺某人付出的金钱或其他代价也是购买某种允诺的代价。从法律关系看合同无对价无效对价是一种等价有偿的允诺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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