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6章考察一批年轻干部(2/3)

位包工头钱平向东华市纪检委进行实名举报。

说他参与了东华市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的承建工作。按照合同规定,这个服务中心总造价是5000万元(不包括内外装修),但经过多方“过手”后,到其手中只有3000多万元。

不过,业主方——东华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和承包方均否认该工程是“层层转包”。

钱平在举报信中反映他原来一直在承接建筑工程,是第一次承接机关单位的工程,当时想得太简单了。

原来,钱平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一名叫范海平的男子。

范海平表示,东华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计划修建一个东华市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该工程已有一家建筑公司中标,目前已转入到了他的手中,正在物色建筑队。

看到工程总量可观,同时又是机关单位的工程,不会存在拖欠项目款的问题,钱平立即表示承接的意愿。

过了几天,范海平与钱平签订了《东华市行政综合服务中心施工协议书》,以“包工包料”方式承包给了钱平。

钱平介绍,签订合同后,他立即组织钢筋工、木工和泥工等进场,按照范海平提供的图纸施工。

刚开始施工时,由于地质原因,部分基础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变更。比如图纸上设计的地基是1米深,但实际施工时,挖到1米深仍是软地基,为了建筑安全,就需要继续深挖或者建地梁和柱子等。

钱平强调,工程变更后都经过了中标公司、监理方和东华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现场管理人员的认可后,他才开始进行施工。

现在建筑工程进入尾声,范海平按合同条款向钱平支付了工程款,但却不认同“现场签证单”多出来的那部分工程款。

钱平在举报信中反映,东华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不愿意出这笔钱,所以最终没有人给他支付建筑过程中发生改变的工程款。

在施工期间,钱平了解到,东华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将工程承包给东华市平和建筑公司,而平和公司又将该工程转包给了范海平,最终钱平成了“第三包”。

钱平打听到,平和建筑公司从东华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承包过来的总价是5000万元,但到了他的手中,却只有3000万元。

承包款相差这么多,钱平还是完成了东华市行政综合服务中心的主体工程,但他想不明白,为什么东华市城市发展投资公司不愿意支付由于设计变更多出来的工程款?

钱平说他不清楚中间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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