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三六章 拟定,干部综合激励实施细则(2/2)
工作需要的军官干部综合勉励的措施重要有:
(一)优先应用
一是越级提拔。
本人被团体军以上树为标兵或荣立二等功以上嘉奖的;本人所领导的单位被团体军以上树为标兵或荣立二等功以上嘉奖等“特别优良”的干部,可以越级晋职。
超级提拔的干部,必须任满现职满四年。
二是提条件拔。
在比武比赛或大项运动中取得优良成绩,受到军区以上通报表扬的;本人或所领导的单位被师以上评为先进或被团树为标兵的;年度工作成绩突出,荣立三等功以上嘉奖的;专业技巧职务获部队科技进步奖的……具备这些条件之一的可以提条件升。
三是正常提拔。
对正排职、正连职、正营职等正职干部,提拔到上一级职务,需要任职满三年,对副连职、副营职的副职干部,提拔的上一级职务,需要任现职需满两年。
(二)优先分房,办理随军手续。
对持续两年被评为首位,军龄满十四年,差一年符合随军条件的连职干部,可以提前一年,经师政治部批准,办理随军随队手续。
同等条件下,对于持续两年被评为首位的干部,可优先分房。
(三)优先进学,疗养。
对被评为优良的干部,优先选送到各级军事院校进行学习培训,优先选送到医疗机构,参加疗养。
(四)经济手段嘉奖
发放奖金。一是从被扣发岗位津贴的干部岗位津贴中补贴。二是从团党委机动费中进行补贴。
“四、处分内容及措施
(一)不予提拔应用
在任职期间,干部称职评定,必须是被评为优良或者称职,才干提拔。涌现不称职、基础称职的,不予提拔。
对当年度被评为不称职,或基础称职的干部,当年不予提拔!
(二)改任下级职务
对持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干部,一般需改任下级职务。
被评为末位的干部。给予改任下级职务。
(三)提前处理转业
对持续两年被评为不称职的干部,接近转业年纪的,可以安排提前转业。
被评为末位的干部,接近转业年纪的,可以安排提前转业。
(四)运用经济手段进行处分
一是对于年度被评为不称职干部的,年底不予发放第13个月嘉奖工资。。
二是对于季度被评为不称职干部的。扣发干部当月的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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