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六章摊牌(2/3)

学习起来也不大好学习。于是我想了一下,将大明律分章,第一段是总章,将所以法律条文的根本,都列入总章之中,凡是在总章之中提出来的,下面都会一章与两章,加以说明,比如这第一句,第二章就是说明皇帝的权力,皇位的继承,等等问题,已经对于关于皇室的犯罪,如何处罚与量刑。等等。当然了,我没有做过刑名,这里的量刑什么都先空缺。等将来再增补。”

刘三吾立即看来第二章。

果然是何夕所言,特别是关于皇位继承,在这里也用些父死子继,兄终弟及,已经在宗室近支没有的情况下,皇帝自己的裁量权等等。

刘三吾看了这里,心中反而松了一口气。

因为何夕在这里并没有搞什么花样。完全是按照儒家主张的正统,来规定皇位继承的。

无他,一来,儒家皇位继承法则,其实已经很完善了。这一点上,何夕也想不出来更好的了,第二,那就是朱元璋与太子其实都赞同这种法则。

何夕也不可能拗过这两人。

自然就此定下来了。

只是刘三吾,看了第二句,然后又看第三章。

在刘三吾看来,第三章,因为是户律,又好像不是。

户律之中,规定了成丁年龄,十六岁。十六岁后在官府管理之中,就是成年人了,拥有一系列权力,其中包括分家另过。

单单这一点,就让刘三吾看着皱眉。暗道:“这是秦律。”

因为,在儒家体系之中,从来不鼓励分家,但是秦朝是最鼓励分家的。两者出发点是完全不一样的。儒家提倡亲亲之道,一个大家庭,朝廷能直接与这家族长对接,减轻了行政管理成本。

而秦朝是管理最严苛的,之所以提倡分家,就是用来移民,打击地方豪强,增加赋税劳役等等。

毕竟一个人成丁了,就要给官府服役,给官府交税,这是增加官府收入,而地方豪强,人少了,哪里有什么豪强不豪强的。至于移民。

一个十六岁的年轻人,最多加上同年龄段的老婆,是最容易迁徙的人群了。朝廷只需将两人送到安置的地点,节省很多成本。而如果这个年轻人与父母一户,是根本不可能迁徙的。遇见的阻力会相当大。

当然了,这里有详细说明了,父母只能留下一丁,养老送终等等。家产分配与财产分配原则。从诸子平分,变成了养老者独有,当然了,尊重老人遗嘱。

看到这里,刘三吾眉头更是紧锁,看了一眼何夕,心中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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