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七十一章 肝胆(四十)(1/5)

战马嘶鸣,如飞似电,朝着徐乐疾冲而至。

史万宝掌中紧握枣木棒,周身的气血运转于瞬间催动至极限,只求稍后可以挥出足以匹配自家身份的一击。

哪怕今日注定血溅五步,起码可以维持长安大侠的名声不坠。

事实上从他出阵之时,便知自己绝非徐乐对手。

毕竟史万宝不是个无谋之辈,更不是那些没见过世面的初生牛犊,他很清楚骁果健儿的手段,更清楚马上承基马下来整是何等豪杰。

能够凭借一马一槊横行江都,把这些豪侠一一挫败的好汉,又岂是自己这点手段所能颉颃?

然则情势所迫他也不能不来,自从李神通被徐乐折辱的那一刻,史万宝便只剩这一条路可走。

游侠之风自汉而兴,承三国乱世、历五胡浩劫,其间不知受过多少打压,又死伤过多少人命,依旧保留着自家的香火血脉不曾断绝。

匹夫一怒血溅五步,鲜衣怒马快意恩仇。

无数汉家好男儿,便是为了博个侠义好汉的名号便舍去身家性命。

所求者不过是坊巷之间悠悠众口提及自家名号时竖一下拇指,称一声“好汉子”便是粉身碎骨也无怨无悔。

百姓之间也对这等人多有赞颂之语,乃至不少话本故事,也对游侠极力揄扬。

是以很多出身名门的良家子,也会在少年时仰慕游侠,乃至以跻身恶少年在城中混出响亮名号为荣,史万宝便是其中之一。

他出身名门高第,其父为北周常州刺史,兄长则是大隋名将,官拜太平县公、柱国的史万岁。

史万宝纵然才具不及父兄,也不至于沦落草莽。

他当初做游侠,就是为了挣一份体面。

乃至成了长安城中成名侠少之后,才知道这这份所谓体面,要用何等昂贵代价交换。

游侠活得乃是个名号脸面,若是名声坏了,便是有再大的本事,在这个圈子里也没有立足之地。

想做大侠必要有大笔财货支持,且有高门大户为后盾,才能挥金似土快意恩仇,也能够保证自己不会因为好勇斗狠被抓到京兆衙门的监牢内。

这等支持自然有代价,拿了贵人的钱又或是承了情,自然就要受其驱驰。

刀山火海面不改色,舍命捐躯毫无怨怼,这才是侠客的风范,也是规则所在。

史万宝很早就看明白这点,也曾想过另谋他途。

可是那时候的他已经没了其他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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