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九百十七章 不破,不立(2/3)

种局面下枉法,这是吴争的明谋。

杀人不难。

难在于,诛心!

无数的人在场内诅咒着,虽然没有指名道姓,但谁都明白,他们在诅咒谁。

这是一场无法挽回的审判。

无法挽回之处在于,无人能、敢去质疑它的结果。

陈子龙自己主动认罪服法,而所获之罪,又是不赦之列的谋反罪,恐怕连天王老子到来,也难以改变他的结局。

而大将军府的政务,从五年前开府之日,吴王殿下就未插手过。

也就是说,按察司组成的陪审团,皆是江南极负盛名之辈。

譬如,为陈子龙两朝同僚,清军南下之时,写下绝句“……君恩未报徒长恨,臣道无亏在克艰;寄语千秋青史笔,衣冠二字莫轻删”明志的天启年进士张肯堂。

譬如,少时与陈子龙、宋征舆共称“云间三子”,同为应社成员,此时为吏部主事的李雯。

连这些陈子龙的故交至友,皆认为陈子龙所犯之罪不可赦,陈子龙自然是死定了。

吴争要的就是这个结果,此时,怕再没有人,可以阻挡自己改变这天下的脚步。

无论是谁,皆扫除之!

哪怕是名满天下的卧子先生,亦不能!

可敬重之,然,须杀之!

不杀,则法不可立。

不杀,改革则废!

而陈子龙自己,也在数万人目光下,坦然认罪。

从张煌言的口中得知,陈子龙从始至终,面带微笑。

只是在审判结果出来之后,他似乎发了些牢骚,“……我本一身傲骨,

奈何世事无常。

悲从心中起,百般不如人。

本以为傲从骨中生,万难不屈膝。

可是傲骨又值几文钱?

最可叹放下了尊严,却换不回柴米油盐。

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哪……!”

陈子龙最后面朝为他痛哭的读书人,拼尽全身力气地大声呼号,“……向北!向北!向北……!”

引得万千读书人,由此齐齐诵读陈子龙早年所做,被江南读书人熟知的《别赋》:“……至若祖道浙江,歌骊易水,击筑渐哀,举杯数起。人虎狼兮不复还,感乌马兮谁能理。信事君兮无二心,愤国仇兮渐壮士。独临风以唏嘘,咸攀辕而莫止……。”

做人做到这种程度,死,而无憾矣!

吴争听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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